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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开云官方客户端下载 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暨2022年辽宁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打印|关闭 发布日期:2022-09-12 09:00:00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辽宁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教发〔2020〕39号),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231号)文件规定,参照《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工作,并启动辽宁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评选范围,为我校在职在岗(人事关系在大连外国语大学)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2. 师德师风高尚。坚持为人师表和立德树人,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给予研究生指导;治学严谨,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及违法违纪行为。

3. 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榜样示范作用强。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在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和实践能力。

4. 育人成果显著。作为第一导师指导过三届及以上研究生,所指导的研究生思想品质优秀,已毕业研究生就业质量、社会贡献及认可度较高,5年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导师本人5年内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学术不端或抽检“存在问题”论文等情形。

5. 科研能力要求

1) 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求近五年至少主持 1 项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 1 项横向项目(经费不少于 5 万),并在当年最新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及南京大学 CSSCI来源期刊目录认定的学术期刊发表至少 2 篇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1 部。

2) 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求近五年至少主持 1 项市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 1 项横向项目(经费不少于 5 万),并在当年最新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及南京大学 CSSCI来源期刊目录认定的学术期刊发表至少 1 篇学术论文或取得突出的实践创新成果。

6.教学能力要求

1) 能认真履行研究生导师职责,精心指导研究生,关心研究生德、智、体各方面的成长,主动关心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

2) 每年至少主讲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

3) 近五年获得过辽宁省优秀学位硕、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奖(含提名奖)或获得过两次及以上校级优秀硕、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奖。

4) 近五年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专业获奖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条件

申报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除成员应符合优秀导师参评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

1. 队伍规模结构稳定。团队负责人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及组织能力,成员结构合理(3-10人),具有实质性的合作关系。

2. 整体育人效果突出。团队在培养研究生方面取得突出的科研及实践成果;5年内团队所指导研究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40岁以下中青年教师所指导研究生至少1篇。

3. 团队合作机制健全。具有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管理运行模式良好,职责分工清晰,对所在单位导师队伍建设的示范性作用突出。

三、评选和推荐

1.各学院推荐材料报送后,由研究生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评选过程采取由校外和校内专家量化评分的形式进行,根据申请的数量和质量确定获奖名单。

3.在校级获奖名单中,择优推荐申报辽宁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评选。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围绕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在评选中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

2. 各学院要做好对推荐人的资格审查,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师德师风关,确保推选质量,如有不符合推荐条件、存在材料造假或导师团队临时拼凑等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 研究生导师或导师团队成员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要求、存在其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任一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4. 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负责人本年度内不能重复推荐。

四、材料报送

2022年大连外国语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2022年大连外国语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2022年大连外国语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2022年大连外国语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符合推荐条件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1915:00前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PDF 版(已盖章)和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学院名称-优秀导师/团队-推荐序号-导师/负责人姓名”)OA发送至研究生处毕雪娇

联系人:毕雪娇

联系电话:13942010212


研究生处

202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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