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校园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及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使校园网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校园网所有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在校园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安全管理工作。
三、校园网的运行和管理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在校园网中接入网络设备或对校园网的设备、线路进行更改。擅自接入或更改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任何影响校园网稳定运行的行为。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或破解校园网客户端等软件。
五、校园网的IP地址、网络域名等,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管理和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内擅自使用未经授权的IP地址和域名。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包括但不限于FTP、游戏服务器、网站、论坛等网络服务。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任何手段试图登录非自己所属的网络设备、服务器、计算机和其他设备,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息,不得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DDOS攻击等黑客行为。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信息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通过校园网传播非法信息。
十、校园网用户有义务接受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按章依法进行的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十一、校园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十二、校内施工不得危害校园网系统的安全,确需移动设备或线缆的,需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在施工后应及时恢复原状。
十三、对于违反本办法者,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可给予警告、停止其使用校园网络、赔偿损失、移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移交国家有关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罚。
十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五、本办法由校园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