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纪委监委关于5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案例通报

作者: 时间:2021-09-15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清理规范公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的要求,严明工资津贴补贴纪律和财经纪律,现就五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案例通报如下。

1、锦州凌海市建业乡初级中学党委书记兼校长潘治国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

2019年教师节、中秋节及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该校违规以购物卡的形式向教职工发放工会福利,合计3.41万元。潘治国分别授意副校长崔德程、视察员李洪文虚开发票在学校财务核销。2021年4月,潘治国、崔德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洪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阜新市彰武县实验幼儿园园长秦光茜违规发放绩效问题。

2016年至2019年,彰武县实验幼儿园通过虚报临时教师年度12个月工资表的手段,共套取资金22.76万元,用于全体教职工绩效考核发放。2021年4月,秦光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铁岭市西丰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德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4月,张德江任西丰县诚信水库建设管理局局长期间,违规批准为全局16名职工发放植树补助款1.92万元。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张德江违规批准发放下乡补助款8.82万元。2021年3月,张德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本溪市溪湖区河西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7月至2016年10月,张莉违规签字审批发放决算补贴、除雪补助、离岗纪念补贴、社区书记电话费补贴,合计4.13万元。2021年5月,张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葫芦岛市连山区公证处主任杨立冬违规发放加班费的问题。

2017年11月22日至25日(含3个工作日),杨立冬为包括自己在内的7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加班费2810.5元。2021年6月,杨立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起案例严重违反津贴补贴纪律和财经纪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充分暴露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三令五申的要求置若罔闻。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感和主动性,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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