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学生工作的指示精神,负责对本科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以及新生的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的离校教育。
1.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及时处理学生中的特殊事故和突发事件。
2.负责全校本科生及学生工作者的国家、省、市、校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和评选表彰工作。
3.负责本科生日常纪律检查和对违纪本科生的惩处教育工作。
5.负责本科生助学贷款、贫困学生及孤儿(残疾)学生认定、勤工助学、贫困生补助、学费减免、少数民族学生资助和保险投保及出险理赔等相关工作。
6.负责对各院系辅导员家访活动计划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对各院(系)政治辅导员、班导师和学生干部等进行业务指导及培训,不断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学管理、大学生征集入伍、大学生军事训练、国防教育等工作。
制定和修订与本科生日常管理服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武装工作等有关工作规章制度,使之不断健全和完善,并严格组织实施,保障相关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六、本科生公寓卫生、安全及住宿情况检查和公寓文化建设工作。
七、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及理论研究,推进学生工作改革与创新。